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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報送2017年全省交通公路工程、水運工程專業中、高級工程師資格評審材料的通知(會簽版本)0605瀏覽數:325次
關于報送2017年全省交通公路工程、水運工程專業中、高級工程師資格評審材料的通知
各設區市交通運輸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昆山市、泰興市、沭陽縣交通運輸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廳屬事業單位,省有關單位: 根據省職稱辦統一部署(蘇職稱辦﹝2017﹞2號),為做好江蘇省交通公路工程、水運工程專業2017年度中、高級(正、副高)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資格條件 2017年申報交通公路工程、水運工程專業中、高級資格,按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領導小組印發的《江蘇省交通公路、水運工程專業工程師、高級工程師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03﹞2號)、《江蘇省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辦﹝2004﹞4號)執行。 二、評審材料要求 第一部分 1. 《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情況一覽表》和《江蘇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委會評審對象情況一覽表》各1份,A3規格,各設區市交通運輸局或有關單位統一填報,按申報級別、專業分開填寫,以書面及電子文檔形式上報。電子文檔Excel表格發至郵箱284061704@qq.com,郵件標題中注明單位、人數。具體格式見附件4、附件5。 2. 《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員情況簡介表》1份,A3規格,內容壓縮在一頁單面,具體格式見附件3。 3. 《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3份,表內填寫內容必須真實可靠、完整且不得涂改。封面上“申報評審專業(學科)”欄目填寫準確,報送材料內容要與申報評審專業(學科)一致,交通公路工程分為路橋和汽車(機械)專業,交通水運工程分為港航和船舶專業。表中“個人聲明”、“本人任職以來工作總結”申報人簽字部分必須用黑色水筆手寫。用A4紙雙面打印。 4. 《申報材料袋封面》1份,“專業類別”、“申報資格”填寫準確、完整。A4規格,貼在送審材料袋上,具體格式見附件1。 5. 《申報材料目錄》1份,A4規格,放在送審材料袋中,具體格式見附件2。 上述材料不要集中裝訂成冊。 第二部分(分兩冊裝訂) 第一冊(單面復印): 1. 身份證復印件。 2. 任職條件規定的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的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3. 現任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復印件。 4. 現任專業技術資格聘書或聘文復印件(與任職年限一致)。 5. 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復印件(每年參加繼續教育累計不少于72學時)。 6. 《專業技術人員任期考核表》1份,表內“單位綜合評語”指申報人任現職(指專業技術職務)以來的專業工作業績、專業技術(學術)水平以及工作表現等內容,要求填寫客觀、準確(字數100字以上)。任期考核確定等次、單位負責人簽名、單位公章須齊全。 7. 任期內年度考核材料復印件(事業人員須復印年度考核表)。 8. 單位公示文件、公示證明、網上(布告欄)公示頁面彩色打印頁。 9. 同時或不同時申報兩個系列的專業技術資格,必須把申報另一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審表復印件作為申報本系列專業技術資格附件一并提交,不得以同樣的業績材料同時或不同時申報不同系列的專業技術資格。 上述2-5項材料需提交原件查驗。 第二冊(雙面復印): 1. 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總結。總結要全面、客觀地反映本人任職以來的工作情況、技術學術水平、工作能力。一般可分為五個部分:一是個人簡歷;二是參加過何種再教育(培訓、進修、學習)及目前的學識水平;三是主要工作業績及獎勵情況;四是論文、論著、譯著等作品情況;五是申報理由,說明符合資格條件中的哪些條款。 2. 業績、成果材料。對照申報的資格條件,提交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和業績、成果材料,如原始任命書(任職證明)、合同協議、竣工驗收證明、工程設計扉頁、專業技術工作報告、學術報告,項目獲獎證書(學會、協會獎項須提供官方網站查詢核驗證明)、成果鑒定證書、個人所承擔項目的規模及其所起的作用證明、課題立項申請表、階段性情況報告書、審查鑒定意見、專利證書、專利說明、專利受讓單位的經濟效益證明、施工組織方案等等。業績、成果材料應與《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員情況簡介表》、《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所填內容相符。 3. 任現職以來公開發表的與所學專業、所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相關的論文(須發表在有CN和ISSN刊號的專業期刊上)和著作復印件。提交的論文應代表申報人任現職以來的最高水平,且申報人須為論文的第一作者,附期刊封面、主管部門和主辦單位介紹頁、目錄(用彩筆在目錄勾出本人所著論文)、正文(內容完整)、以及在“中國知網”(“龍源期刊網”、“萬方數據網”、“維普網”)數據平臺查詢核驗證明(彩色打印);提交的著作應代表申報人任職以來的最高水平,且申報人須為著作的主要編著者,附著作封面、出版刊號頁、編審人員說明、字數證明等。 4. 其他能反映本人業績和成果的材料復印件。 上述第2項中獲獎證書、專利證書,和第3項中論文、著作需提交原件查驗。以上所有申報材料,提交復印件的必須由經辦人簽名、注明日期并加蓋經辦人所在單位公章。 第三部分 1. 評審材料一律要求用不易破損的牛皮紙檔案袋或文件袋(不得使用硬紙殼、塑料殼檔案盒),并加蓋騎縫章,確保材料的真實性,否則不予受理,檔案袋正面須貼上《申報材料袋封面》,并粘貼牢固。 2. 申報人應根據自己的專業技術崗位,對照相應資格條件和申報評審辦法的規定,認真客觀填報相關表格(可在江蘇省交通運輸廳門戶網站通知公告中下載,網址:www.jscd.gov.cn),并一次性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和業績成果(過后不得補充),由所在單位審核、公示。評審表中必填欄目必須完整填寫,并如實填報負面情況、同時或不同時申報其他系列(專業)的資格及其名稱。凡不如實申報和弄虛作假的,將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重要說明 1. 工作資歷計算和所有申報材料的時效截止時間為2016年12月31日。破格申報者,需按破格條件逐項準備材料,單位出具的同意破格意見,需經市、廳(局)人事職稱部門審核同意并加蓋印章。在截止日期后取得的業績成果、發表的論文、著作、取得的學歷(學位)證等,一律不作為評審的有效材料。 2. 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我省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蘇人社發[2016]356號)的有關規定,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不作為申報職稱評審的必備條件,申報時可不提交相應材料。 3. 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人員)一律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如發現有違規行為的,取消其申報資格并通報其所在單位。 4. 嚴格實行“雙公示”制度。一是評審材料須由申報人所在單位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或單位網站首頁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主要內容為《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員情況簡介表》。不便于張榜和網上公示的其他申報材料應統一、有序放置在會議室等場所對外開放,以備查驗。公示結束后,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如實反映情況,開具公示證明,加蓋公章后作為評審材料的一部分,按規定程序上報。對弄虛作假或公示后經核實舉報問題屬實的,一律不得報送。二是評審會評審通過的人員名單將在江蘇省交通運輸廳門戶網站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核準、發證手續。 5. 各地市交通運輸局、廳屬事業單位、省屬有關單位要認真做好評審材料的審查工作。審查內容包括:(1)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審查申報人必須是專職從事所申報專業的專業技術人員,且滿足所申報專業和級別的職稱資格條件。(2)審查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審查申報人的基礎材料、業績成果、論文、著作等是否完整,提交材料的種類、格式、質量和數量是否符合申報條件規定和文件要求。(3)審查申報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審查申報人填寫的表格是否符合規范要求,填報內容是否完整,必填欄目是否出現空白或前后經歷不銜接的情況,是否如實填報負面情況;審查表格是否有本人簽名,是否有所在單位意見和上級主管部門意見、公章是否齊備;審查各表格之間填寫內容是否一致;審查申報人提交的證書、業績成果、經歷能力證明、論文是否真實有效,是否能如實佐證、反映申報人專業技術工作情況;對照申報人提交的證書證明材料,審查申報人在表格填報的內容及個人信息是否真實準確。(4)審查是否符合申報程序:審查評審材料在報出前,申報人所在單位對申報人提交的申報材料是否按文件要求進行了公示,公示時間是否是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如何,有無異議。審核人須在復印件上簽字、注明日期,并向省廳提交業績原件審查報告。申報手續要完備齊全;材料裝訂要規范。屬于委托評審范圍的,需經相應職稱職能部門(縣、市職稱辦)審核推薦。 6. 人事檔案不在我省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我省高級(副高、正高)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除按本文件要求提交有關評審材料外,還須出具省(部)級委托評審函,中級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評審表原件(由各地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驗證后退回)、復印件(必須由經辦人簽名、注明日期并加蓋經辦人所在單位公章)。 7. 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正高)評審采取二級評審方式進行,即面試答辯與書面評審相結合。答辯內容主要針對申報人的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和業績成果情況以及論文、著作等。 8. 已經離、退休的專業技術人員,現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須提供用人單位聘用合同。新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作為其本人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的體現,不作為改變其離、退休工資福利等各項待遇的依據。 四、其他事項 1. 各地市申報人需于6月26日至6月30日,將評審材料提交到各地市交通運輸局。省廳不接收各地市申報人個人及其所在單位報送的評審材料。各地市交通運輸局按照《評審材料受理時間安排表》(附件6)將評審材料及文件中須提交查驗的原件集中送至省廳政治處。申報材料復審結束后,所有原件退回。復審未獲通過或者職稱工作職能部門不予批復人員的評審材料,凡屬個人提交的業績、論文、成果、證書、證明等退回申報者。評審結束后,評審人員的材料以及凡涉及有關組織核查、評價和評審組織的結論等省業務主管部門保存一年后銷毀,不退回申報者。專業技術人員所在單位或者人事代理機構或者代為管理部門應當將評審結果的有關材料及時歸入本人檔案。廳屬事業單位、省屬有關單位申報人的申報材料及文件中須提交查驗的原件報送至省廳政治處,受理時間為2017年6月26日至6月30日,具體安排見附件6。 2. 申報人員需提供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張,請各單位將照片收齊后按級別、專業輕貼在A4紙上,照片下方注明單位和姓名。 3. 根據省職稱辦有關評審費“以支定收”的文件精神,上報材料初審合格后,需繳納評審費。 聯系人:王曉印 凌源源 聯系電話:025-52853508 68965672
附件:1. 申報材料袋封面 2. 申報材料目錄 3. 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員情況簡介表 4. 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情況一覽表 5. 江蘇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委會評審對象情況一覽表 6. 評審材料受理時間安排表
江蘇省交通運輸廳 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 (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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