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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機構崗位職責、上墻制度你可收藏瀏覽數:720次
綜合部的職責 1.在總監(駐地)的領導下,制定監理規章制度并檢查、監督落實和執行情況。 2.負責各種文件、通知、報告、紀要的分類、存檔以及上報和下發工作。 3.負責總監辦的財務、后勤、通訊、打字和出版工作。 4.負責總監辦的日常接待工作。
監理試驗室的職責 1.在總監辦(駐地辦)的領導下,負責各種監理試驗工作。中心實驗室應對其它各試驗室的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 2.協助駐地檢查承包人的試驗室及其試驗儀器設備,并督促和檢查承包人定期標定。 3.參加合同段有關工地會議和重要工地例會與會議。 4.協助駐地辦對承包人所做的控制指標試驗進行核實或復核性試驗。 5.承擔各合同段監理送交或提出的抽樣試驗,及時提交試驗結果和結論。 6.編制、提供有關各種試驗報表的格式,并規定按統一的方法進行整理、保存
工程技術部的職責 1.協同駐地辦審查承包人的施工組織計劃、施工技術方案以及特殊技術處理措施及特殊施工工藝。 2.統計全線及各合同段的工程進度、繪制相應的施工進度圖表、編制報業主工程質量和進度報表。 3.組織進行監理人員的培訓、技術交流及重要質量事故的處理。 4.負責處理工程變更問題辦理變更工程的后續圖紙。 5.解決處理設計圖紙及技術規范中的遺漏、錯誤及含糊不清等問題。 6.審查承包人提交的標準試驗報告和預先試驗方案。 7.監督駐地辦審查承包人的質量管理體系定期抽檢工程質量掌握工程質量動態。 8.提供各種質量成果報表的樣式,管理成果報表及技術資料。 9.統計工程質量事故收集有關事故資料。 10.負責攝制、管理工程照片、錄像帶等資料。 11.同承包人和監理人員提供圖紙等有關資料。 12.記錄總監辦的日志及重要監理活動,負責總監辦主持的會議記錄工作。 13.組織竣工驗收和缺陷責任期驗收,編制竣工驗收報告。
各級監理組織機構的職責合同管理部的職責 1.檢查施工承包合同執行情況。 1.1.檢查進場的單位人員、主要設備是否與標書一致。 1.2.杜絕轉包工程,把住部分工程項目分包關。 2.核對工程數量,統計工程量清單的變化,對數量轉大的變動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3.定期到現場審查各種支付報表和中期支付證書。編制報業主及貸款銀行的各種財務報表、工程進度報表和報告。 4.負責組織各種監理報表的編制和匯總工作,組織編寫總監(副)的工作報告、工程監理竣工報告和監理簡報。 5.協助總監(副)處理合同糾紛問題。 6.同承包人和監理人員提供合同文件。 |